当前位置

永州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 18种字样不得随意使用

  红网永州站7月20日讯 (通讯员 蒋雷波)日前,永州市印发《永州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,进一步净化互联网金融业态,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,有效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,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。

  永州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,重点整治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、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、第三方支付业务、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。《实施方案》要求,设立金融机构、从事金融活动,必须接受准入管理。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,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,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,工商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,依法吊销营业执照;涉嫌犯罪的,公安机关依法查处。非金融机构、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,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“交易所”、“交易中心”、“金融”、“资产管理”、“理财”、“基金”、“基金管理”、“投资管理”、“财富管理”、“股权投资基金”、“网贷”、“网络借贷”、“P2P”、“股权众筹”、“私募股权众筹”、“互联网保险”、“支付”等字样。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(包括存量企业),工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,金融管理部门、工商部门予以重点关注,从严监管,加强协调沟通,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,视情节采取整治措施。

相关链接

    频道精选

  • 县市区
  • 冷水滩
  • 零陵
  • 祁阳
  • 双牌
  • 东安
  • 道县
  • 江永
  • 江华
  • 宁远
  • 新田
  • 蓝山
  • 金洞
  • 回龙圩
  • 经开区
  • 政务
  • 社会
  • 文旅
  • 公示公告
  • 问政永州
  • 图片
  • 要闻
  • 财富
  • 消费
  • 健康
  • 综合
  • 科教
  • 专题
  • 本网动态
  • 理论视窗
  • 经济
  • 视频

阅读下一篇

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